2025年11月3日发生的重大事件

2025年11月3日(农历2025年9月14日),转岗7个月即被免职,原新乡市公安局局长朱东亚主动投案。

新乡市公安局原局长,主动投案!转岗7个月即被免职。

北京时间2025年11月3日,河南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11月3日发布消息,内容如下:

河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(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)政委朱东亚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

河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(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)政委朱东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来源∣省纪委监委

(清风中原公众号)

2025年2月19日,朱东亚任河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(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)政委。2025年9月29日,他被免职。

朱东亚个人资料简历

朱东亚,男,汉族,1966年8月生,1988年4月入党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,中共党员。曾任河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(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)政委(副厅长级)。

朱东亚履历

1986.09——1988.07,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;

1988.07——1996.01,河南省商丘县公安局科员、交警队副队长、办公室主任、副局长;

1996.01——1996.09,河南省商丘县政法委副书记;

1996.09——1998.02,河南省商丘市(县级)公安局副局长;

1998.02——2000.12,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公安局副局长(其间:1997.09--2000.0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);

2000.12——2004.04,河南省商丘市体育局副局长;

2004.04——2006.05,河南省永城市政法委书记;

2006.05——2008.12,河南省永城市政法委书记、市政府副市长;

2008.12——2011.06,河南省商丘市信访局(市委群众工作部)局长(部长);

2011.06——2012.10,河南省宁陵县县委副书记(正县级);

2012.10——2015.08,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区委副书记、区政府区长,商丘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;

2015.08——2015.11,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区委副书记、区政府区长;

2015.11——2019.04,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县委书记;

2019.04——2021.07,河南省商丘市政协副主席、虞城县县委书记;

2021.07——2021.08,河南省商丘市政协副主席;

2021.08——2025.02,河南省新乡市政府副市长,市公安局局长、督察长。

2025.02——2025.09,河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(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)政委(副厅长级)。

(综合自百度百科)